山域意外事故維生待援守則
需要直昇機支援時,通報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申請支援
冷靜鎮定
慎謀對策及施行步驟,避免錯誤,預防「二次山域事故」。 *二次山域事故是指在已發生山域事故案件後,為求援或執行救援任務過程中再度發生意外事故的情況。
保持乾爽、避開風雪
保護自身安全,保暖身體避免失溫,保留體力,防止傷病惡化。
隊員不可分散
激發患難互助合作精神,提振士氣協調分配工作。
盤點資源,裝備及飲食不可拋棄
充分利用所有資源,集中管制,有計畫統一處理應用。
求援或待援
依實際情況評估尋找救援或原地待援。
尋找救援
以2人為1組下山求援為佳,且必須兼顧安全與速度,或整體隊伍緩慢有計畫地向山下移動。
求援時須提供明確資訊,包括隊伍名稱、傷患狀況、坐標位置、連絡電話及通訊方式等,以利馳援者能充分掌握狀況。
原地待緩
避免傷患情況惡化,並於四周做明顯求救標誌及發出求救信號。
求救基本作業
求救方式
事故救援
報案成立援救中心
求救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