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Schedule of Protected Species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不得騷擾、虐待、獵捕、買賣、交換、非法持有、宰殺或加工。
國外或其他種野生動名錄,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然保育網
第I 級: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
哺乳類
鳥類
爬蟲類
兩棲類
魚類
無脊椎類
其他物種
第II級: 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哺乳類
鳥類
爬蟲類
兩棲類
魚類
無脊椎類
第III級: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
哺乳類
鳥類
爬蟲類
兩棲類
魚類
無脊椎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