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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形象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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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群峰線

民眾申辦服務

分類
建築管理
申辦項目名稱
建築物使用執照申請
作業時程
10日
承辦單位
環境維護科
聯絡窗口
電話:(049)2348233 沈技士
申請資格
一、起造人
二、受委託之建築師
申請方式
臨櫃辦理、郵寄辦理
所需費用
新臺幣200元
應附證件
一、使用執照審查表
二、無損害公共設施證明
三、使用執造申請書(二維)
四、建築物概要表(二維)
五、地號表(二維)
六、起造人、監造人、承造人名冊(二維)
七、二維條碼讀取頁
八、現地勘查紀錄表
九、竣工報告證明書
十、門牌初編證明書
十一、建造執照正本
十二、消防檢查合格證明
十三、升降設備檢查核可證明
十四、污水處理設備合格證明書
十五、空污費結清證明
十六、公共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檢討表
十七、公寓大廈管理基金開戶證明文件
十八、公寓大廈專有、共有圖例
十九、無輻射污染保證書
二十、無輻射污染證明書
二十一、現場勘驗合格證明紀錄表
二十二、 建築工程勘驗報告
二十三、建築工程勘驗查核報告表B14-2(一)
二十四、建築工程勘驗查核報告表B14-2(二)
二十五、氯離子含量檢測報告
二十六、混凝土品質保證書
二十七、 氯離子檢測人員證書
二十八、照片
二十九、竣工圖正本
三十、竣工圖副本
三十一、停車管制卡
三十二、 農舍管制註記清冊
作業流程及法令依據
  • 作業流程: 收件-審查-現勘-核定-發照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轄園區内申請使用執照流程表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轄園區内申請使用執照流程說明

  • 第一階段先期作業部分
    1. 無損害公共設施審查
    2. 消防審查
    3. 辦理建造執照備註應辦事項
  • 第二階段內派員查驗完竣,法定時程10天
    1. 掛號
    2. 現場勘查
  • 第三階段審查一般為3~7天
    1. 書件審查通過即進入呈判
    2. 書件審查未通過(不符合規定者一次通知申請人改正)
    3. 呈判未通過(不符合規定者一次通知申請人改正)
    4. 呈判通過即進入製作副本階段
    5. 核對
    6. 發照
    7. 結案歸檔
  • 法令依據:建築法第70條
  • 其它備註:含會勘或供公眾使用者作業時程為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