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形象標章

Menu
玉山群峰線

項目列表

同意須知

資料填寫

資料確認

完成申辦

步驟一:同意說明

所需費用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每筆土地收費新臺幣50元,申請不限筆數,每1申請案以核發3份為限。

注意事項

  1. 本申請服務免附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謄本,本處將至內政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服務-查詢系統」查核地籍圖謄本並據以開立證明書,若地籍資料有任何異動,則請重新申請辦理。
  2. 本處受理上開申請後原則上3個工作天內審查合格者核發證明書,不合格者補 (退)件辦理;限制申請份數最多3份。
取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