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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群峰線

常見問答

貴單位禁止民眾將車輛駛入楠溪林道及玉山林道之理由及法令依據、罰則為何?

1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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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楠溪林道及玉山林道所在之塔塔加地區,景緻相當優美寧靜,本處規劃有自導式解說步道,為維護寧靜優美的生態環境,以及遊客安全考量,本處已將楠溪林道及玉山林道公告為專用道路,除公務車輛及本處核准從事相關公務之車輛外,私人車輛不得進入,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之行為,擅自進入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26條及國家公園法處分及罰鍰數額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3000元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