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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形象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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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群峰線

常見問答

在玉山國家公園之步道或林道內可否騎腳踏車?

109-01-01
1918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目前本國家公園園區內公告之專用道路有楠溪林道(含玉山林道),除執行公務車輛及經許可車輛以外,其餘車輛禁止進入。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車輛係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其中腳踏車(腳踏自行車)屬於慢車,因此本園區內除新中橫公路及南橫公路外,其餘林道或登山步道皆禁止腳踏車進入。

此外因高山地區地勢險峻及氣候環境較不穩定,山區坍方落石屢見,考量到腳踏車於山區行車及遊憩安全,敬請於山區公路上進行單車活動之民眾審慎考量,並小心避免潛在危險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