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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餵食野生動物的行為會嚴重影響改變動物的覓食行為,使得野生動物依賴人類的餵養而失去原本的覓食天性,甚至會進一步向人類索食而產生攻擊行為傷害到餵養民眾本身(臺灣彌猴攻擊遊客的事件),對人對動物都沒有好處。而且民眾餵食東西多是人吃的食物或零食並非動物所適合的食物,長期而言對野生動物健康是很大的傷害,所以愛牠就不要餵牠吃東西。
而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暨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1點:「禁止餵食野生動物」,擅自為之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26條及國家公園法處分及罰鍰數額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3000元之罰鍰。
千萬小心別觸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