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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形象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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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群峰線

緊急通報處理

緊急山域意外事故救護步驟

  1.  確定傷患發生的地點。
  2. 協請鄰近山友或協作先行提供協助。
  3. 緊急處理傷患。
  4.  一、二級病患進行通訊醫療諮詢服務。
  5. 通報警、消、管理處等相關單位,進行救援任務。
  6. 後送至安全處所、醫療站或醫療院所,急救處理。

檢傷分類分級系統

一級狀況

  1. 有立即生命或肢體危害(須立即啟動緊急救護,建議優先考慮啟動直昇機救護)
  2. 有立即生命危險(意識不清、呼吸困難、休克、持續胸痛)
  3. 有立即危及肢體危險(脊椎受傷)
  4. 有危及平面運送人員安全
  5. 毒蛇咬傷(距離醫療院所,超過2小時以上,考慮啟動)
     

二級狀況

  1. 無立即生命危險,但延遲處理可能有危及生命或危及肢體致殘廢之危險(不宜繼續登山旅遊,應下山就醫)
  2. 嚴重頭痛、腹痛、背痛、腰痛、嘔吐
  3. 骨折或肢體傷害致行動障礙
  4. 大範圍開放性傷口
     

三級狀況

  1. 可繼續登山旅遊,但如達到急性高山病診斷者則不宜繼續上升
  2. 輕微頭痛、腹痛、腹瀉、背痛、腰痛不至影響正常活動者
  3. 感冒症狀(請試填高山症指數)
  4. 輕微擦傷、鈍傷、肌肉酸痛 
     

四級狀況

  1. 無法挽救
  2. 已死亡

各級狀況運送方式

一級狀況

  • 平面運送時間可在2小時內到達醫院: 由各責任區反應,優先使用平面運送(包括救護車或救援車輛)
  • 平面運送時間在2小時內無法到達醫院
  1. 天候可飛直昇機:由各責任區反應,協助提供天候資訊,請求直昇機救護(停機或吊掛)
  2. 天候直昇機無法飛:由各責任區反應,會同警消人力共同接力後送

二級狀況

  • 平面運送時間可在3小時內到達醫院: 由各責任區反應,優先使用平面運送(包括救護車或救援車輛)
  • 平面運送時間在3小時內無法到達醫院
  1. 天候可飛直昇機: 由各責任區反應,協助提供天候資訊,請求直昇機救護(停機或吊掛)
  2. 天候直昇機無法飛:由各責任區反應,會同警消人力共同接力後送
  3. 在山上如有嘔吐現象,應先當作中度高山症狀,不應繼續上升(如在排雲山莊發生,建議先不要上主峰)

三級狀況

  1. 通常可繼續登山旅遊,不一定要後送下山,但須妥善評估。
  2. 登山過程如有頭痛、頭暈、虛弱、咳嗽、痰多等症狀,應進行高山症指數評估。

四級狀況

原則由平面運送下山,或由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判斷得否協助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