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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形象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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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群峰線

陳情案件之處理

本處103年度人民陳情案件檢討分析改善報告

1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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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國家公園為我國第2座成立之國家公園,自民國101年11月公告「玉山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園區面積變更為10萬3千121.4公頃,屬一典型高山國家公園,在兼顧國家公園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史蹟,及提供國民生態保育研究及育樂之宗旨下,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積極規劃、改善相關為民服務之軟硬體設施,藉以強化環境教育宣導功能及提昇遊憩品質。

在民眾陳情及意見反應方面,本處對於人民抱怨、陳情、建議等事項向來均甚為重視,民眾可透過網際網路電子郵件信箱、首長(與遊客意見)信箱及書面、電話或親臨本處等多種管道提出陳情或建言,本處均立即交由主辦課室審慎處理簽報並立即答復,以使民眾提出之問題獲得滿意解決。為期更加有效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提昇本處服務品質,本處並訂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須知」及「文書作業處理」,將上述處理作業流程予以標準化,以使本處內部同仁及欲提出陳情之民眾均有明確之作業規範可資依循,人民之權益也將更有保障。